2022年4月28日长沙人社发布《长沙市争创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若干政策(试行)》,其中新增上市企业等高层人员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并给予个税补贴,具体如下:
补贴对象:
1.鼓励企业上市发展,A股上市公司上年度市值达到500亿元、100亿元、10亿元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可直接分别认定为A、B、C类高层次人才。
2.鼓励企业提升贡献度,上年度实缴税收达到5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可直接分别认定为A、B、C类高层次人才。
3.鼓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上三个年度研发经费投入总额达到30亿元、10亿元、3亿元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可直接分别认定为A、B、C类高层次人才。
4.鼓励企业加大固定资产投入,产业项目上三个年度固定资产实际投资总额达到60亿元、30亿元、15亿元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可直接分别认定为A、B、C类高层次人才。
5.鼓励创新创意型企业加速发展,对最近一轮实际融资分别达到5000万元、2000万元且投后估值分别达到50亿元、20亿元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可直接分别认定为B、C类高层次人才。
6.鼓励企业加大人才引进,对ABCD类高层次人才总量达到80人、60人、40人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可直接分别认定为A、B、C类高层次人才。
补贴标准:
对经认定的A、B、C类高层次人才,按其工资薪金所得在长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给予财政奖励,每人每年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
原文链接>>>长沙市争创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若干政策(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