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申请受理条件(第一次):双方或一方户口所在地为偃师区的居民。
所需材料:男女双方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两寸单人证件照各两张,一同前往偃师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凭预约码、行程码和健康码进行办理。
离婚登记受理条件(第二次):冷静期满后,可以办理。
离婚登记所需材料:男女双方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两寸单人证件照各两张、离婚申请受理回执单,一同前往偃师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凭预约码、行程码和健康码进行办理。
办事流程:当事人请提前一天登陆支付宝→豫事办→婚姻→结婚、离婚登记预约窗口申请。
办公地址:偃师区首阳大厦一楼东停车场
咨询电话:0379-60302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