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关于恢复户籍窗口正常办公的公告
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呈现积极向好的态势,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复工复产工作部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最大限度满足广大群众办理户政业务需求,经洛阳市公安局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13日起全市户籍窗口恢复正常办公。特公告如下:
一、全市户籍窗口正常开展业务受理。
1、对于群众申请出生登记、户口迁移、身份证到期等有时限要求的业务,各户籍室正常受理。
2、开展延时服务。虽到下班时间,但仍有群众等待办理业务的,应当延长时间为群众办理业务。
二、各户籍窗口加强办公场所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工作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口罩,加强户籍窗口消毒、通风、清洁等工作。
三、办理业务的群众应当正确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洛康码”后进入户籍窗口。
1、在户籍窗口启动限流措施,严格人员进出管控,确保户籍窗口安全有序。
2、发热、咳嗽或者近期曾发热、咳嗽的群众请确保身体健康后再到户籍室办理业务,对发热人员暂不受理。
3、群众办理业务时要自觉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开。
4、办理业务的群众应遵循“谁办理谁在场”的原则,对于非办理业务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场所。
5、户籍业务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以在“洛阳警民通”微信公众号户政业务指南中查看;或拨打户籍室咨询电话,咨询电话可以在“洛阳警民通”微信公众号便民通讯录中查询。尽量一次性办完业务,减少往返。
洛阳市公安局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