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参赛条件
参赛项目应紧密结合海南自贸港产业发展要求,参赛个人、团队、企业或机构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参赛者根据各专项赛类别报名,每个项目只能报一个赛道。往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全国决赛获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以及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参加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含原海南省创业大赛)决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不能重复参赛,劳务品牌赛除外。
一、院校学生专项赛
1.项目第一创始人须为截至2022年5月31日,已年满16周岁,不超过35周岁的海南省高校及技工院校在校生。
2.截至2022年5月31日,尚未在省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项目,或在省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登记注册且时间未满5年的企业。
3.参赛项目类型不限,须有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的创新成果,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具备落地发展必要条件,未来成长潜力较大。
4.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二、青年创意专项赛
1.项目第一创始人须为截至2022年5月31日,已年满16周岁,不超过35周岁的的青年群体。
2.截至2022年5月31日,在省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登记注册且时间未满5年的企业。
3.参赛项目类型不限,须有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的创新成果,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具备落地发展必要条件,未来成长潜力较大。
4.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三、乡村振兴专项赛
1.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的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2.截至2022年5月31日,在省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已登记注册的企业、机构。
3.参赛项目为各类乡村创业项目,如农业科技、特色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物流、乡村旅游、传统手工艺、文化传承与创新、乡土人才培育开发等,项目须已落地并实现正常运营,吸纳和带动当地劳动力就业。
4.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项目的产品、经营属于同一参赛主体,且对技术有合法使用权。
5.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四、劳务品牌专项赛
1.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的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2.截至2022年5月31日,在省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已登记注册的企业、机构。
3.参赛项目为各类依托、运用劳务品牌培育、开发和创业的项目,项目须已落地并实现正常运营,吸纳和带动当地劳动力就业。
4.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项目的产品、经营属于同一参赛主体,且对技术有合法使用权。
5.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五、省外邀请赛
1.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的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2.参赛主体为截至2022年5月31日,在省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登记注册或商事注册未满5年,且1年内有落地海南意愿或行动的企业、机构。
3.参赛项目应有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创新,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参赛项目为原创性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