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工代训发放范围及标准一览

地方特产2022-03-22 01:53:01佚名

乌市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工代训发放范围及标准一览

  一、补贴发放范围

  1、中小微企业对新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以工代训;

  2、困难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的企业开展以工代训;

  3、有雇工且以单位形式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开展以工代训。

  二、补贴发放标准

  根据以工代训人数,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申请受理期限截止到今年12月31日。

  三、咨询电话

  0991-4680702,符合条件的在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向所属区(县)人社部门申报,如对政策条款有疑问,可拨打市人社局电话或向所在区(县)人社部门咨询。

本文标签: 企业  个体工商户  困难  部门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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