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标准
按国家、省规定,全市提高 2022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 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320 元。对特困人员实行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定额资助,定额资助标准待全省政策确定后及时发布执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困难人员可由同级财政对其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资助。多重身份的困难群体不得重复享受财政补助。
新生儿,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新生儿出生 180 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并完成缴费,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到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日,跨两个年度的,按规定标准缴纳两个年度的个人缴费部分后,分别按两个年度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关于新增参保人员及需要变更参保所属地的人员缴费流程:(1)需先通过社区或村委会办理申报登记或变更参保所属地的相关手续;(2)再通过税务提供的方式自助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