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非标电动自行车车主朋友们: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高速增长,交通事故频发,安全形势严峻。《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非标电动自行车暗藏诸多危险因素,如车速过快,刹车系统跟不上;蓄电池防篡改及短路保护不符合标准要求,可能发生自燃引起火灾等。根据《苍南县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方案》,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为此,请您知晓以下相关内容:
一、办理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二、办理范围:已在交管部门登记备案,车牌颜色为绿底白字或白底红字,标注有“温州防盗备案号”且号码首位字符是“CN”的非标电动自行车。
三、活动商家:各临时回收代办点,登录“浙江e行在线”微信小程序查看商家名单。
四、优惠举措:通过“浙江e行在线”微信小程序查询相关优惠内容,车主可自由选择形成个性化优惠套餐。实际优惠额度以在销售门店置换时兑现为准。
特别提醒:购置新电动自行车时,请购买已赋“浙品码”的车辆及蓄电池;上牌需上“码牌合一”的数字化车牌;驾乘电动自行车时请佩戴好安全头盔,确保文明行车;请勿擅自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养成规范充停习惯,避免引发爆炸、火灾等事故。
谢谢您的理解、支持,并祝一路平安!
苍南县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专班
2022年4月22日
如何用车牌简单区分?
目前,我区国标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车牌有以下三种:
▲上述三类车牌的电动自行车本次不需要被淘汰。
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的车牌主要有:临时过渡牌照(绿色)、防盗备案登记牌(黄色),两种都是超标的、无目录的电动自行车,都是通过备案登记。
▲上述两类车牌的电动自行车于2023年1月1日起禁止上道路行驶。
如何选购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或租赁电动自行车,选择有CCC强制性认证标识,且车辆及标配电池均有“浙品码”的产品。
另外,电动轻便两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外观与电动自行车极其相似,上路行驶需要具有F驾驶证并购买车辆保险,车主们在购买的时候一定要仔细观察随车配备的合格证,根据自身需要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