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范围: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周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支出。
(2)扣除标准:
①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②非独生子女:可以和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2、扣除方式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由本人扣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采用均摊、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等方式。
注意:
(1)约定分摊与指定分摊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2)约定分摊与指定分摊不一致的, 以指定分摊为准;
(3)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