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倡议书
广大学生家长们:
您们好!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节能、便捷的优势,成为广大居民短途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但部分电动车驾乘人员因交通意识淡薄,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和人员伤亡。当前我县正着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进一步推进“创城”工作顺利开展,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做佩戴头盔的践行者。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尤其是各位家长及学生)必须按法律规定正确佩戴质量合格的安全头盔,系好头盔上的安全卡扣。驾驶电动车只可搭乘1名12周岁以下儿童(且儿童必须佩戴儿童头盔),同时做到不闯红灯、靠右行驶。
二、做佩戴头盔的宣传者。广大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家长应该要带头践行“文明驾驶”行动,以身作则,时时劝导提示身边亲友正确佩戴头盔,让安全文明出行伴随每一个人。
三、做佩戴头盔的守护者。养成驾乘车辆先佩戴头盔的好习惯,守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做文明驾驶的参与者,共同守护幸福家园。
平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