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申请人、被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3)申请人、被申请人关系证明,夫妻投靠的需持结婚证;投靠人与被投靠人有赡养、抚养关系的需持公证机关的公证书。
办理依据: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革我市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洛政[2008]45号)第二条第五款。
审批流程:材料齐全后由户籍民警审核受理并录入电子档案,县级治安(户政)部门审核人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派出所户籍民警打印准迁证。
审批权限:县级治安(户政)部门审核人审批。
审批时限:受理之日起 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