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车上牌材料解读——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要求
1、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三证合一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居民:
《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3、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该使馆、领馆或者该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出具的证明;
4、军人:
《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指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
5、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6、台湾地区居民:
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六个月以上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7、华侨: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8、外国人:
入境时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9、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
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