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阳贵安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
1.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贵州省核心专家。
2.“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其他经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奖励表彰、荣誉称号获得者。
3,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或二等奖第1位完成人;中国专利金奖前3位完成人。
4.经认定,属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带团队来贵阳贵安创新创业,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直接带来3000万元以上税收的人才或团队领衔人才。
5.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二、其他类型B类人才
按重点产业企业纳税额度,对属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民营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如下分类认定:
上年度纳税1亿元以上,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可认定为B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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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贵阳贵安人才认定程序
1.申报。填写《贵阳贵安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核实后归口报市级主管部门、贵安新区组织人事部或所在区(市、县、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经复核提出初步意见后报贵阳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办事大厅。
2.审核。贵阳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办事大厅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实人才资格等信息。对符合《目录》中已明确认定条件的人才,直接确定为拟认定人选;对《目录》中需要认定确认业绩贡献的人才,经人才认定联席会评审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拟认定人选名单。
3.公示。拟认定人选名单在媒体或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4.认定及入库。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录入人才库,发放“贵阳人才服务绿卡”,享受相应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