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办理指南
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办理首次提取后,可当场办理按月冲还贷业务,即职工委托中心按月从其个人账户划转住房公积金至还贷账户,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余额不足时贷款银行将在其还款账户中补扣不足部分。
办理对象:在中山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借款人及配偶(配偶申请办理需提供结婚证)可申请按月冲还贷业务
申请条件:办理了纯公积金贷款,或办理了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已结清,且正在还款期间。
办理流程:携带本人身份证,配偶同时申请的携带结婚证,前往中山公积金中心各大办理网点办事处
办理按月冲还贷业务需变更委托人的,需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与原委托申请人的夫妻关系证明到中心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