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及条件
幼儿园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
(一)公办幼儿园
1、教育部门举办非小区配套幼儿园和镇(街)中心幼儿园
教育部门举办非小区配套幼儿园招收增城区户籍适龄幼儿;镇(街)中心幼儿园招收属地镇(街)户籍适龄幼儿。
2、教育部门举办小区配套幼儿园
第一批招收该小区业主子女且持增城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第二批招收该小区业主子女且持非增城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第三批招收非该小区业主子女且持增城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第四批招收非该小区业主且持非增城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机关团体及村居集体举办幼儿园
除招收本单位(村居)工作人员(居民)的子女外,富余学位应面向社会公开招生,就近接收增城区适龄幼儿入园。
(二)民办幼儿园
1、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
第一批招收该小区业主子女的适龄幼儿;
第二批招收非该小区业主的适龄幼儿。
2、非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
面向社会招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自主招生。
(三)政策性照顾生
满足政策性照顾条件(认定标准参照《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的适龄幼儿享受与报读该幼儿园本地户籍幼儿同等权利。
(四)自主招生
招收该幼儿园招生范围适龄儿童,招生名单由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