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陕西延长失业保险保障范围通知

地方特产2022-05-10 19:04:31佚名

2022陕西延长失业保险保障范围通知

  一、保障对象

  (1)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及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

  (2)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跨统筹地区转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注意:上述政策受理截止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

  二、补助标准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和参保缴费满1年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人员,按50%执行。

  (2)参保缴费不满1年且申请时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农民工,按参保地城市最低保障标准,发放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3)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不得重复享受。失业补助金每人累计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临时生活补助不超过2个月。

  (4)领取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其他待遇,不办理异地转迁申领,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出现领取期满、参保登记、死亡、应征入伍、移居境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及判刑收监执行等情形之一的,要及时予以停发。出现虚构劳动关系等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不予受理。

  三、申领程序

  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采取线上线下申领,自审核通过的次月起按月发放。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申请,或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省政务服务网及“秦云就业”小程序和各市(区)公布的网上经办平台申领,经办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申请流程

  以秦云就业西安平台为例(微信扫码进入)


  1、业务办理专区,点击查看全部

  2、左上角,失业保险金申领页面

  更多申请流程:

本文标签: 参保  补助金  失业人员  失业保险金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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