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起,地区将开展婚姻登记“地区内通办”试点工作。
1、办理对象
婚姻登记“地区内通办”是指男女一方或双方为地区户籍的居民,可以在地区任意行政区域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以及补领婚姻登记证。地区户籍的居民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军人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登记证信息与档案资料不一致的补领婚姻登记证业务暂不实行“地区内通办”。
2、预约方式及入口
目前地区共有9个婚姻登记机关。为避免人员扎堆,婚姻登记“地区内通办”实行预约受理制。婚姻登记当事人可通过各县(市)婚姻登记机关预约咨询电话、微信扫码登录“全国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平台”或登录全国婚姻登记预约服务网址(点击进入)三种方式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预约申请。婚姻登记当事人可通过预约咨询电话提前了解申请婚姻登记的条件、登记流程、需要准备的证件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