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贵安人才“强省会”行动若干政策措施

地方特产2022-05-10 19:07:04佚名

贵阳贵安人才“强省会”行动若干政策措施

  一、政策措施支持对象

  (一)本政策措施所指人才

  1. 来贵阳贵安创新创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或自主创新能力,对贵阳贵安重大工程、重要领域、重点项目有重大引领作用,经认定的包括但不限于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市级优秀人才等在内的紧缺急需人才。

  2. 落户贵阳贵安并在贵阳贵安工作或创业、缴纳社会保险,符合贵阳贵安重点产业企业发展所需的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及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至五级证书的技能人才。

  (二)本政策措施所指重点产业企业

  在贵阳贵安区域内登记注册 (含为贵阳贵安作出经济贡献的央属、省属企业),围绕贵阳贵安经济体量大能级城市、创新型中心城市、内陆开放型城市、生态文明城市、共建共治共享城市建设,属于重点支持和发展产业的企业。

  二、建立人才分类认定办法

  制定并定期更新 《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目录》、《贵阳贵安人才分类认定目录》,分行业分层次认定人才,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 “贵阳人才服务绿卡” ,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打造人才创新创业平台

  (一)支持人才创新创业。

  吸引青年人才在筑就业创业, 通过黔籍人才库设立 “贵阳贵安青年人才储备池” ,及时登记有意向来 (留)筑创新创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优秀本科生等青年人才信息。人才 (团队)带项目、技术、资金到贵阳贵安创办企业的,给予最高500万元科研经费、项目启动经费支持,3年内免费提供最多5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

  (二)建设人才创新平台。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等,给予最高 500万元支持;对新获批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分别按100万元、50万元给予资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按80万元、50万元、30万元给予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 空间分别按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给予补助。支持各级企事业单位、有条件的乡镇设立专家人才工作站,给予每个工作站 15万元建站经费支持,在管理期内结合实际考核情况追加工作经费支持。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

  四、支持引进人才

  (一)支持企业引进人才。

  每年发布 《贵阳贵安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目录》,重点产业企业全职引进符合人才需求目录要求的专业技术 (技能)人才,分别按照正高职称人才 3000元/人·月、博士 (高级技师)2000元/人·月、硕士 (副高职称人才、技师)1000 元/人 · 月、本科 (高级工) 5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企业2年薪酬补贴。

  (责任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

  (二)鼓励企业通过活动揽才。

  参加省市统一组织赴外引才活动的企业全额报销差旅费,活动现场成功签约的企业,按 照 正 高 职 称 人 才 3000 元/人、博 士 (高 级 技 师) 2000元/人、硕士 (副高职称人才、技师)1000元/人、本科 (高级工)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

  (三)支持企业柔性引才。

  重点产业企业柔性引进人才每年来贵阳贵安累计工作时间3个月以上,在技术研发、课题攻关、项目合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经认定后,按企业所付薪酬的30%给予用人单位补助 (单人最高20万元), 同一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

  (四)给予人才贡献奖励。

  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的年薪 (税前)超过50万元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高管、核心人才,按其工资性个人所得税省、市、县地方按比例分成部分,用于其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奖励,前3年按 100%给予奖励,之后2年减半奖励。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

  (五)鼓励事业单位引进人才。

  建立市县两级 “人才编制池” ,用于保障没有空余编制的有关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放宽用人单位自主权,鼓励事业单位从市外引进优秀人才。简化流程与前置条件,变 “审批制”为 “备案制”。对符合 “绿色通道”引进条件的人才,不设定与岗位要求无关的限制条件。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

  五、支持培育留用人才

  (一)鼓励人才提升学历。

  已在贵阳贵安工作的人才自主提升学历,毕业后回贵阳贵安企业工作、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按新引进人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 保 障 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

  (二)鼓励人才提升技能。

  企业职工通过参加培训取得职业 技 能 等 级 证 书 的,按 照 初 级 工 1000 元/人、中 级 工 1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每证600元/人培训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

  (三)放宽特殊人才职称申报条件。

  对确有真才实学的特殊人才,可不受学历、任职资格限制,直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其工作经历、学术 (专业)技术贡献、项目成果 (作品)、创意可作为参评依据。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

  (四)鼓励人才合理流动。

  畅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之间人才相互流动,每年通过调任、挂职、聘用制公务员等方式公开选拔一定数量人才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一批熟悉金融投资、产业发展和党建工作的干部到园区或企业挂职锻炼。允许高校、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研人才兼职,按协议约定支付报酬。健全完善贵阳贵安干部双向交流制度,每年安排一批干部交流任 (挂)职。

  (责任单位: 市委 组 织 部、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局,贵 安 新 区,各 区、市、县、开发区)

  六、优化人才服务环境

  (一)提供人才落户便利。

  对来贵阳贵安就业、创业、生活的各类人才,实行 “零门槛”落户,不受任何条件限制,即来即办。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

  (二)提供人才住房支持。

  建立奖励赠与、免费入住、租售并举、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住房支持体系。

  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可申请免费入住高级人才公寓,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奖励赠与住房;市级领军人才、市级优秀人才及其他紧缺急需人才可按照同地段同类型房屋市场租金50%的标准申请租住人才公寓;在贵阳居住困难的各类人才可申请租住青年人才公寓,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30%的租金补贴;市外来筑求职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青年人才可申请7天免费住宿服务的 “筑梦驿站”。

  向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符合人才需求目录要求的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费,标准为:正高职称人才6万元、博士(高级技师)4.8万元、硕 士 (副 高 职 称 人 才、技 师)2.4 万 元、本 科 (高级工)1.2万元。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在贵阳贵安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给予5万元—100万元的购房补贴,按照60%、20%、20%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 自 然 资 源 和 规 划 局,团 市 委,贵安新区,各 区、市、县、开发区,市人才安居公司)

  (三)提供人才生活便利。

  向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每月发放800元—10000元的生活津贴,连续发放时间不超过3年。通过购买服务,为 “贵阳人才服务绿卡”持有人办理为期3年的免费公交地铁卡;采购一批文化、娱乐、健身、家政、停车等服务商户,为 “贵阳人才服务绿卡”持有人提供优惠服务;市区两级公立文博单位、运动场馆、景区景点免费向绿卡持有人开放。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贵阳银行、市轨道集团、市公交公司)

  (四)提供人才就医保障。

  在市属三级医院、优质民营医院开通就医 “绿色通道” ,配备健康顾问和就医服务联络员,为 “贵阳人才服务绿卡”持有人及家属提供优先诊疗、健康管理和咨询服务。每年为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免费提供1次医疗保健检查和1次专家疗养,每两年为市级领军人才、市级优秀人才及其他紧缺急需人才免费提供1次医疗保健检查。绿卡持有人医保门诊个人账户在一般标准的基础上分别增加800元—3000元,住院治疗时,在享受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部分补助50%。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贵安新区,各区 、市、县、开发区)

  (五)提供人才配偶就业服务。

  紧缺急需人才配偶随同来贵阳贵安工作的,原则上可调入相同性质的缺编单位或部门。配偶未就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帮助推荐就业,人事档案免费挂靠当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紧缺急需人才配偶暂时无法就业的,按同期城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为3年;符合省级优才卡标准的人才配偶暂时无法就业的,按同期城区最低工资标准双倍发放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为2年。发放期限内实现就业的,从就业的次月起停止发放生活补贴。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

  (六)优化人才子女就学服务。

  省级优才卡、“贵阳人才服务绿卡”持有人子女就读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 由市教育部门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统筹协调,贵安新区、各区 (市、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安排落实;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按学生原就读学校类别和学生学习能力水平, 由市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贵安新区, 各区 、市、县)

  (七)提供探亲休假补贴。

  配偶、子女未随迁的省外来 — 9 — 筑 “贵阳人才服务绿卡”持有人,每年可报销其本人不超过 2次的国内探亲双向交通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

  (八)提供国际人才来筑便利。

  为来筑工作的外国高端人才、外国专业人才 (包括随行家属)分别按照最高3000 元/人·年、2000元/人·年的标准报销中国境外医疗保险或境内大病和住院医疗保险费用。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资格。为尚未取得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办理居留期不超过5年的居留证件或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多次签证。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科技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

  (九)续建人才档案。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档案出现主件材料齐全、其他附件材料有所欠缺的,实行容缺办理,可以将补正材料与核查同时进行,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相关附件材料。企业引进人才以辞职、离职等方式来贵阳贵安工作的,因原单位辞职或被原单位辞退造成人事档案滞留或残缺的,根据本人要求恢复身份的书面申请,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实,可为其续建档案,承认其原有身份、学历、工龄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

  (十)重大项目 “一事一议”。

  实施贵阳贵安重点产业人才和重大产业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和重点产业人才互动招引 “123”计划,对具有引领性、原创性、标志性的顶尖创新创业人才 (团队)和产业化项目以及带重大产业项目落户的创新团队给予奖励和支持。

  对重点人才 (团队)给予最高1亿元的生活、科研奖励补助;鼓励人才 (团队)与全球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在筑合作建设科研创新平台,对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和国际研发机构等给予最高2亿元支持;推动人才 (团队)的技术成果产业化、工厂化生产,通过市场化、法制化方式以政府主导的基金为主体,在 VC、PE 等不同阶段全生命周期参与投资,投资总额最高30亿元。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

  (十一)构建一体化人才服务平台。

  深入推进领导干部牵头引进、培养、服务人才工作,把人才工作具体化、项目化。优化市、区两级人才服务 “一站式”办事大厅,开通人才网上办事平台,对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障、落户安居、待遇兑现等服务事项推行 “不见面办理”。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

  七、附则

  (一)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担。

  (二)本政策措施与我市现行相关政策有交叉重复的, 按照“时间从新、标准从高、奖励补贴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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