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阜沙镇2022年公办小学学位分配办法
(一)户籍生、教育政策优待生、户籍人员子女、跨镇街就读学生学位分配。
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区域划分按划定范围原则上保持不变。当招生范围内户籍生、教育政策优待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将如数录取。
当招生范围内户籍生、教育政策优待生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由我镇制订方案调整。户籍人员子女、跨镇街就读学生由我镇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二)积分入围学生学位分配。
积分入学入围的非本市户籍儿童,根据镇学位实际情况制定原则进行分配,积分生要服从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视作放弃积分入学资格。
7月中下旬接收学校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不按时到指定学校办理相关手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重新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