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原则
①跨行政区域运输民生的煤、电、油、气以及鲜活物资等黄牌货车、工程车、专用作业车,先到“市民之家”4楼交警支队A002窗口提交相关申请后审核办理;同一个行政区内通行的由目的地辖区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审核办理。
②渣土运输车辆由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统一审核办理;其他散流体运输车辆由运输单位提出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审批后,持相关证明文件到“市民之家”4楼公安交警窗口办理通行证。
③轻、微型燃油载货汽车(蓝牌,除散流体运输车外)以及悬挂新能源号牌货车、燃气载货汽车按照车辆行驶证注册地址,由辖区公安交警大队负责网上审核办理。
申请、审核时间
当天申请当天办理,也可提前申请办理。我们将在工作时间内给予审核回馈(09:00—17:00)。平台开放时间:工作日每天的9时至17时。
高峰禁行时间
早上:07:30—08:30,中午:11:30—12:30,晚上:17:30—19:00(冬季)、18:00—19:30(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