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条件

地方特产2022-05-11 18:13:33佚名

青岛市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条件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持开发了“出生一件事”联办系统,将新生婴儿社保、医保、落户等事项整合成“一件事”套餐线上联办,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系统试运行期间,已有多个家庭办理成功!预计6月1日正式上线。

  在“健康青岛”微信公众号【点此进入】和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站,为符合办理条件的新生儿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等服务事项网上联办服务;或《出生医学证明》单独办理及疫苗接种记录查询等服务。

  ★“出生一件事”联办系统办理条件★

  1、目前仅支持年龄已满18周岁的母亲本人提交申请,新生儿出生登记落户一方需为青岛市内家庭户籍,参保登记默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户籍地参保。

  2、父母双方均通过身份证刷卡录入分娩数据,不可只有一方信息,且医院已上报该数据。

  3、新生儿姓名需使用国务院2013年8月19月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填写,不得使用汉字拼音、字母、数字和其他符号。

  4、出生医学证明线上办理暂不支持第三姓。

  5、换发和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暂不支持网上申办。

  6、每位新生儿请提交一次申请,请勿重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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