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地方特产2022-05-11 18:15:28未知

202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一、招聘计划

  2022年特岗教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特岗教师(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历届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优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相同或相近,并应同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三)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或国语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应聘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可应聘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一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六)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七)报考者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及教师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第十二师政务网(http://www.12s.gov.cn/,下同)和“十二师教育”微信公众号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均为北京时间)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笔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培训、聘用。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10:00至5月17日17:00。

  2.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5月9日10:00至5月18日20:00。

  3.报考人员可通过第十二师政务网和“十二师教育”微信

  公众号查询《2022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学科岗位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公告中的政策咨询电话。

  4.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如实填写《2022年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发送至招聘工作组指定的招聘邮箱:jyjksfwzx@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逾期不予受理。并上传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

  (2)在职人员所在单位或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详见附件3)。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经考生本人签字的《承诺书》扫描件(详见附件4)。

  (5)获奖证书。

  5.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网上公布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可在2022年5月20日通过第十二师政务网和“十二师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进入面试。

  (二)面试

  由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组聘请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网络视频的形式,通过说课与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教师基本功,教学实践能力等。

  1.面试方式:线上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以短信、微信或邮箱的方式通知)

  2.面试时间:2022年5月28日10:00-20:00

  3.面试形式:说课+答辩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未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及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6月2日登陆第十二师政务网和“十二师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

  (四)笔试

  1.笔试人员确定。笔试岗位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进入笔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笔试人选;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2.笔试方式:线上笔试(参加笔试人员以短信、微信或邮箱的方式通知)。

  3.笔试时间:2022年6月11日10:00-12:30

  4.笔试内容包括:综合应用能力、申论等。

  5.笔试结束后由十二师教育局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五)总成绩

  1.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2×40%。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总成绩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2.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6月23日登陆第十二师政务网和“十二师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

  (六)体检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2.受疫情影响,对于中高风险区的考生,可在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3.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调阅总成绩合格考生档案资料,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

  第十二师教育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十二师政务网和“十二师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培训

  拟聘用人员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岗前培训、不参加特岗教师岗前培训人员不予录用,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聘用

  按照“定团场、定学校、定岗位”的原则与拟聘用人员(初次就业人员)签订《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和《兵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非初次就业人员需提交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后,签订《兵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12个月试用期。

  五、招聘待遇

  招聘兵团特岗教师的优惠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兵团相关要求执行,特岗教师享受同等条件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按期按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定期组织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申报职称,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应当予以聘任。

  六、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要求的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招聘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如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发布有关通知或安排的官方网站为十二师政务网和“十二师教育”微信公众号。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招聘公告所附相关材料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7.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8.本招聘公告由第十二师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991-3712662

  》》》岗位表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承 诺 书

  》》》报名登记表

  》》》资格审查提交资料内容及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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