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人群及所需材料★
1.女方为市北区户籍:携带女方的身份证、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女方单页)、《生育服务手册》、青岛银行卡、青岛市医疗保健机构接产医院收费发票和明细单等证件材料的原件。
2.女方为非青岛市户籍但男方为市北区户籍: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双方的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单页)、《生育服务手册》、青岛银行卡、青岛市医疗保健机构接产医院收费发票和明细单等证件材料的原件。
3.夫妻双方(非青岛市户籍)在市北区居住一年以上并纳入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范围的流动人口: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和《市北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证明》、青岛银行卡、青岛市医疗保健机构接产医院筛查收费发票和明细单等证件材料的原件。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如有集体户、军人等特殊情况请先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