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具备护理资格?
长护险护理服务人员(含居家亲情护理人员)应当是受雇(或受聘)于协议护理机构的执业护士或参加老年照料、医院护理等职业培训并考核通过的人员,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哪些机构和人员可以为失能人员提供护理服务?
依法成立的具有法人资质、能开展长期护理服务的各类医疗机构、护理机构(护理院、中心、站)、养老机构等,可以向辖区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与辖区内医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实行定点协议管理,成为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简称“协议护理机构”),为失能人员提供护理服务。同时,失能人员也可由家庭成员或指定人员等个体服务人员提供长期护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