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南沙区小学入学报名指南

地方特产2022-05-12 17:22:46未知

2022广州南沙区小学入学报名指南

  【招生政策】

  

  【招生对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儿童年龄超过7周岁(含7周岁)申请入学,由区招考办或户口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

  【招生计划及招生地段】

  2022年广州南沙区小学招生计划及招生地段一览

  【报名方式】

  (一)公办小学

  1、网上报名

  全市公办小学招生仍实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5月6日至10日

  报名系统: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

  报名指引:

  操作指南:公办小学招生家长报名操作流程

  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当年5月6日至1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m.gz.bendibao.com/life/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

  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以在报名时段的工作日时间,前往地段小学现场办理申请,地段小学可提供指导家长报名的服务。

  2、现场资料审核

  报名信息登记有效后,监护人根据网上预约时段和提示到报名学校或指导中心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料审核。

  3、取得录取资格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取得录取资格。

  4、补报名

  南沙区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8月下旬向户籍地教育指导中心递交补报名申请。

  (二)民办小学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5月10日至17日

  报名系统:广州市小学报名系统

  操作指南:民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家长操作指南

  申请入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招生工作时间表要求的时间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m.gz.bendibao.com/life/zs.gzeducms.cn),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报名。

  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拟报名的民办学校现场提出申请,民办小学须提供可上网的电脑帮助申请人报名。

  2、招生要求

  民办小学应该在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不得跨区域招生。

  3、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不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执行。广州外国语学校附属学校设立港澳儿童班。

  申请指南:

  (二)学校现场审核资料

  1、公办小学

  登记生效后,于当年5月第三周的周六起连续3天,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网上预约时段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逾期不提交审核资料的,视作放弃公办小学学位。

  如有南沙区户籍的,由区招考办或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无南沙区户籍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2、政策性照顾学生

  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含符合条件的港澳籍适龄儿童),在市教育局规定的公办小学现场审核期,向居住地附近学校递交报名材料,学校初审后录入报名系统(递交材料所指定的学校并非最终入读学校,最终入读学校由学校和教育局审核后确定)。

  (三)录取

  经公办小学审核、区招考办确认后,适龄儿童取得录取资格。

  (四)补报名

  南沙区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于当年8月下旬向区招考办或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递交补报名申请。

  【报名流程图】

  1、南沙区公办小学招生报名流程图

  2、南沙区民办小学招生报名流程图

  【学位安排】

  (一)公办小学学位分配按“人户一致”条件安排南沙区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对口地段小学。适龄儿童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之一的,符合“人户一致”的条件:

  1.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协议、宅基地使用证、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地址一致,入户该址时间须在当年招生计划公布前(含当年招生计划公布当日),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该房产100%份额;或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共同拥有该房产100%份额;

  2.适龄儿童随祖父母同户同住(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祖父母户籍地址一致)三年以上(截止至当年招生计划公布之日),适龄儿童所居住房产为祖父母所有,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在广州市无房产。

  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根据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招生范围,按适龄儿童户籍地对口公办小学安排入读。如对口公办小学学位不足,则根据适龄儿童满足“人户一致”条件的时间排序,按照顺序和公办小学的学位数安排入学,满足“人户一致”条件的时间相同的,则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因排序靠后未能入读对口公办小学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区属公办学位(含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下同)。

  (二)以下情况予以统筹安排辖区内公办学位(含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下同):

  1. 符合“人户一致”条件,但由于排序靠后而未能被对口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

  2.符合“人户一致”条件,但其住宅单元已有适龄儿童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同一家庭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所生育的子女除外)。

  3.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南沙区户籍适龄儿童。

  4.未在当年招生计划公布日前办理入户的南沙区户籍适龄儿童。

  5.具有南沙区户籍,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其在南沙区租赁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持房屋所在地来穗中心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承租人适龄子女。

  6.具有广州市非南沙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在广州市户籍区无房产,且在南沙区拥有合法房产作为唯一实际居住地的适龄儿童。

  7.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以市教育局发布的日程安排为准,下同)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的南沙区户籍适龄儿童。

  8.具有南沙区户籍,超过7周岁(含7周岁)申请入学且未依规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的儿童。

  9.来穗人员在南沙区连续居住满5年,并在广州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具体按照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关规定执行。

  (三)以上招生地段所涉住宅单元应为住宅性质,不含公寓、商铺、车库等。

  (四)具有南沙区户籍学生申请入读南沙区公办小学非起始年级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五)具有广州市非南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

  【咨询电话】

  1.区招考办(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南沙传媒大厦1楼):39050023

  2.东涌镇教育指导中心(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和乐一路6号):34902098、34911938

  3.大岗镇教育指导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府前路7号):34986323、34986326

  4.榄核镇教育指导中心(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广场路45号4楼):84926803、84926806

  

本文标签: 南沙  户籍  广州市  小学  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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