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荣誉人员入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申请入口)
申请条件
1、在我市荣获全国、广东省、中山市劳动模范、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表彰荣誉的先进个人、全国或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中山市荣誉市民; 3、“大国工匠”、“南粤工匠”、“中山工匠”等荣誉称号的国内户籍人员。 以上人员可以荣誉人员入户的方式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 所需材料 点击查看: 办理时限 省外户籍人员迁入且有15-20周岁随迁小孩的,由市局审核。审核时限:8个工作日。 省内迁入、省外迁入且随迁小孩年龄不在15-20 周岁、省外迁入且没有随迁小孩的,由分局审核。审核时限:1个工作日。 点击查看: 线下窗口申请流程: 1.申请人带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到拟迁入地受理部门申请,填写个人入户声明书和入户申请审批表。 2.受理部门审核证件材料无误且符合入户情形的,为申请人打印审核结果(省内的录入“一站式”迁移,省外的打印准迁证)。 3.申请人凭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迁移证(省内的凭“一站式”系统反馈的审批结果)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