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缓缴企业什么时候补缴社保费?
①缓缴企业应最迟于2022年12月底前,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应最迟于2023年5月底前,补齐缓缴的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②未按规定时限补齐的,应从补齐缓缴最后期限的次月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即自2023年1月1日起加收养老保险费滞纳金;自2023年6月1日起加收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滞纳金。
③缓缴企业也可根据自身实际,提前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
拓展阅读:
社保费申请缓缴时间:
①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自身经营状况,于2022年5月至7月每月15日前,向参保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缓缴当月至7月的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
②于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每月15日前,向参保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缓缴当月至2023年4月的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③新开办企业可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
④企业行业变更为上述行业的,可自变更当月起申请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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