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新增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打造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主城区增设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现公告如下:
一、监控测速设备点位及限速值
1.东三环西百楼卡口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大型汽车70km/h,小型汽车80km/h。
2.东三环青堡村卡口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大型汽车70km/h,小型汽车80km/h。
3.西三环江城卡口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大型汽车70km/h,小型汽车80km/h。
4.西三环大激店卡口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大型汽车70km/h,小型汽车80km/h。
5.西三环郄庄卡口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大型汽车70km/h,小型汽车80km/h。
6.北三环地道桥卡口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大型汽车70km/h,小型汽车80km/h。
7.七一西路卡口(西二环西三环之间)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70km/h。
8.北二环地道桥卡口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70km/h。
9.西二环郎庄村卡口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70km/h。
10.西二环生态园门口卡口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70km/h。
11.乐凯北大街贤台卡口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70km/h。
12.107国道于庄卡口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70km/h。
13.朝阳北大街西南韩村卡口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70km/h。
14.南二环新安铺卡口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70km/h。
15.西二环南章村卡口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70km/h。
16.北二环国秀化工卡口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70km/h。
17.南二环西二环以西龙门架卡口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70km/h。
18.朝阳北大街东庄村卡口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70km/h。
19.复兴路西延卡口(西二环西三环之间)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70km/h。
20.东二环贺阳学校卡口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70km/h。
21.乐凯大街高架桥卡口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80km/h。
二、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抓拍点位
1.南二环新安铺卡口
2.长城北大街车管所卡口
通行上述道路的机动车,存在驾驶人不系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未按规定道路行驶、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监控设备系统将对机动车予以抓拍,依法取证和处罚。
上述测速设备从2022年5月20日开始启用,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请勿违法行驶!
特此公告!
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