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上小学报名需要什么证件?
基本政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各街道乡教育总支甄别认定后处理。
1、拥有蔡甸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户口本、房产证(租房合同)等。
2、蔡甸区拆迁户子女
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如拆迁协议、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各街道乡教育总支提出申请,由教育总支安排入学。
3、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及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入学
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我区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按居住证所在街道的要求登记,由各街道乡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4、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区的大学生子女入学
凡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区的大学生,其子女均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其落户所在街道教育总支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