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县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育实施办法(试行)》,长沙县引进卫生健康领域骨干人才给予相应的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人才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4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主任医师年龄放宽至50周岁;在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专业技术精湛,技术能力得到行业公认。
人才要求:
引进人才在长沙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纳入最低服务期,服务期限相应顺延),在最低服务期内实行年度专项考核,根据考核等次发放生活补贴,当年补贴在次年发放,服务期满后不再发放。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年的生活补贴。在长沙县首次购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人才补贴:
1、具有主任医师资格的骨干人才
年度专项考核优秀给予生活补贴12万元/年,合格给予10万元/年;购房补贴10万元。
2、具有副主任医师资格的骨干人才
年度专项考核优秀给予生活补贴10万元/年,合格给予8万元/年;购房补贴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