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进一步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使用抗原检测试剂盒自检是实现“早发现”的有效手段。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现通告如下:
1、凡是在我市的居民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肌腹泻等症状之一的人员,要主动居家休息,并到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购买3份抗原试剂检测盒,抗原试剂检测盒每人份1元,居民需认真阅读说明书,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流程规范地进行操作,连续3天每天进行一次抗原自测。
2、抗原结果一直阴性、直至症状消失的,可不采取其他干预措施。抗原结果一旦阳性,请立即拨打120并向社区(居委会)报备,居家隔离等待,由120转运至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等待期间避免与他人接触。
3、阳性人员使用后的采样拭子、采样管、检测卡等装入密封袋一并转运至医疗机构作为医疗废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