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机动车变更登记(辖区内共同所有人变更)指南
一、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
2、变更前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见《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第六十四条第四项)原件和复印件;
3、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见附件第二条)原件和复印件;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6、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持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7、属于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8、属于变更后迁出管辖区的,还应提供机动车号牌。
二、车管所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查验岗查验车辆并预录信息;
第二步: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三步: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第四步:到牌证窗口领取牌证。
三、收费标准
行驶证工本费收费标准:2元/本
四、办事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办结,对于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有嫌疑的进入调查程序(调查嫌疑车辆、资料、凭证的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五、其它说明
1、属于变更后迁出管辖区的,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业务前应先将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2、属于变更后迁出管辖区的,请确认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