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沙溪公办小学报名流程
(一)网上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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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填报志愿
1.信息登记后,即可填报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并自定志愿的顺序(志愿优先顺序依次为: 第一、第 二、第三、第四志愿)。其中报读民办学校本校对口直升计划须为第一志愿,双胞胎(或多胞胎)可合并为一个号参与摇号,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符合本镇街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或镇街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的,可不填报志愿,由本镇街安排入学。
3.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本校对口直升计划、政府购买学位计划、属地镇街计划和属地外计划共四种类型。除"政 府购买学位计划"不需填报志愿外,报读其余计划均需填报志愿。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 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 等情况。
(三)信息审核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社保、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 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在沙溪就读幼儿园或小学的, 由镇街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就读学校现场验核,不在沙溪就读幼儿园或小学的,由镇街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沙溪镇中心小学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
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填报志愿才有效, 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
因受新冠疫情影响证件过期不能及时 换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华侨子女,监护人可提交承诺函。没有收到通知的,不需要办理现场验核。现场验核办理时间为6月2日(上午9:00-11: 30,下午14:30-17:00)。
(四)新生录取
1.市直属学校按市招生通告执行,由市统一组织摇号录取。
2.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分两批安排符合条件的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第一批为户籍生、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 员子女、户籍人口子女以及本市户籍需跨镇区就读的子女, 时间为6月24日前;第二批为积分入学入围的学生,时间为7月7日前。
(五)入学注册
1.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6月27日 前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 其他学校不得录取。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市直属学 校的录取,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或由镇街安排入学。
2.本镇街公办学校须于7月18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
(六)信息补报
1.本镇街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19日24 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信息,镇街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2.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 须公开进行补录,未注册的学生可在7月4日9时至7月8日24时 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重新填报一个志愿。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优先录取本校在校生的亲兄弟姐妹,其次住宅小区配套的学校录取本小区学生,再次录取在本镇街居住生活的人员子女,录满为止,于8月31日前完成全 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5日至8月19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各镇街应及时审核,指导学校做好补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