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要求所有市外来(返)宁人员提前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和自身健康监测,抵宁后按要求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和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具体分为以下4种情况,分类落实管控。
1、对省内外全域低风险的设区市(全域无中高风险地区及14天内无本土疫情的设区市)来(返)宁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自由流动;若无阴性证明则需进行核酸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上述人员在抵宁后48小时内需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对14天内有本土散发疫情所在县(市、区)来(返)宁人员,开展14天健康监测;对14天内有本土散发疫情所在设区市其他县(市、区)来(返)宁人员,落实7天健康监测。
3、对14天内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县(市、区)来(返)宁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14天内有本土聚集性疫情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来(返)宁人员,开展14天健康监测。
4、对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宁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