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与片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房产、申请入住片区人才公寓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
【认定标准】:
以下条件需全部具备,方可视为符合条件:
1.与片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2.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房产;
3.申请入住片区人才公寓;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资助标准】:
申请租住新区自有人才公寓,减免3年全部租金。
【申报材料】:
1.《哈尔滨新区人才公寓租住审批表》;
2.房产查档证明(市房产住宅局档案中心出具);
3.劳动合同及个人养老保险参保明细(参保明细请到所在区社会保险局查询后打印);
4.其他相关材料。
【兑现流程】:
1.由政策兑现中心收取申报材料;
2.由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3.由人社局提请相关会议进行审定;
4.经相关专题会审议通过后,由孵化器公司安排公寓;
5.由财政部门按会议要求,安排资金直接资助房产所属区国有企业。
【兑现时间】:
预约轮候制,预约资格申请和认定材料齐全,当天办结。公寓入住采取轮候制,由新区人才公寓运营方安排.
【责任单位】:
区民社和人社局。
【联系电话】:
4001038890转6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