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补贴申领:
申领范围:在我市实际纳税、承租非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满足以下条件: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15日期间有实际纳税,且2022年3月1日至5月15日期间发生承租费用。
补贴标准:中小微企业一次性补助1000元∕户,个体工商户一次性补助500元∕户。
申领时需准备以下资料:申请书(各区提供统一制式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及房租支付凭证复印件,纳税凭证复印件。
上述房租补贴,由企业(个体业主)向经营地所在社区提出申报。由社区初审、街道审批,即可兑现。
申报受理时间截至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