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
【市南区户籍儿童】
根据平台提示的具体时间、学区学校,由一名监护人带领适龄儿童进行现场入学登记。通过网上入学登记核定的户籍适龄儿童,在监护人的带领下,进行现场登记;其他情况,请按平台相关提示要求,进行现场登记。
(1)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口簿原件。
(2)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原件,一般为100%产权,房屋性质为住宅。
【外来随迁子女】
1.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持《市南区居住证》。【青岛居住证办理指南】
2.适龄儿童父母在市南区的房屋产权证(一般为100%产权,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或由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印,租住地在市南区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适龄儿童父母一方的市南区工商营业执照,或与市南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由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社保卡及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记录。
以上材料均应在有效期内且至2022年5月31日止满半年。
★崂山区★
【崂山户籍儿童】
1.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籍本。
2.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崂山区房产证100%产权 房屋性质为住宅)。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提供公安部门核发的至2022年5月31日止满半年的崂山区居住证;
2.提供崂山区自有住所产权证或崂山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至2022年5月31日止满半年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提供正规的至2022年5月31日止满半年的劳动合同、参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
4.提供父母与子女同户的户籍本。
★市北区★
【市北区户籍适龄儿童】
需要提供户口簿、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产权证(100%产权,用途须为住宅)或租用公房凭证等材料。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市北区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缓学申请,由区教体局审核备案。
【非市内三区户籍来青适龄儿童】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居住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社保证明和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应在有效期内且截止到2022年5月31日连续满半年:
(1) 年龄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市北公安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父母一方具有青岛市户籍的,可用身份证代替居住证;
(3)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北区有自有住所或在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备案的住所(以登记日为准),用途均须为住宅;
(4)父母至少一方与市北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附社保证明)或在市北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李沧区★
【李沧区户籍儿童】
须同时准备以下材料:
(1)儿童所在家庭的户口簿;
(2)儿童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100%产权,用途为住宅);租房的出具《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用途为住宅)。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同时准备以下材料:
(1)儿童所在家庭的户口簿;
(2)儿童父母至少一方的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父母一人户籍为青岛市范围内的可用身份证代替居住证);
(3)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有稳定的住所,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房屋产权证:儿童父母双方100%产权且用途为住宅;
B.《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由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印,租赁用途为住宅,登记日(备案日期)至2022年5月31日满半年且在有效期内;
(4)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务工满半年,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青岛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与李沧区用人单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由该单位在李沧区连续缴纳社保且至2022年5月31日满半年;
B.营业执照:由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注册日期至2022年5月31日满半年,且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