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一)公办小学
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
小学的适龄儿童,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所在大涌镇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
3.户籍所在大涌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4.本市户籍跨镇街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拥有大涌镇
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跨镇 街就读的适龄子女;
5.参加当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一年级积分入学指标数为155人).
(二)民办小学
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2.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招生规划
旗风学校2022年小学一年级招生10个班,招生计划数500人(大涌镇属地招生计划).
学位分配办法
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须通过电 脑随机摇号方式录取。不超招生计划则直接录取。
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2年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
登记时间为5月20日9时至6月1日24时,"中山市新生信息 登记系统”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定 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 记入学信息(网址: http: //ww.zsedu.net/),按时录入、核 验信息。若监护人核对关键信息发现有误,请联系就读的幼儿 园核实更正,或按要求上传资料。法定监护人应认真对照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或"政策优待人 员"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积 分生只能选择积分所在大涌镇为拟就读镇、招生对象为积分生。
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到镇设立的新生信息 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大涌镇入学信息登记服务点 设在"大涌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卓山中学北门侧),咨询 电话18028378404,黄老师。
(二)志愿填报。
1.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信息登记后,可填报电脑随机 摇号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符合条件的学校均可选 报,不限制公办或民办学校),并自定顺序(志愿优先顺序依次 为: 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志愿).双胞胎(或多胞胎)可合 并为一个号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符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报民办学 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或镇街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不填报志愿,由镇街安排入学。
3.大涌镇旗风学校招生计划为属地招生计划,报读时选属 地计划志愿。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 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 住宿等情况。
(三)信息审核。
审核学生报读资格,"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社保、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 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 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审核小组人员 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 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 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由镇教育招生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在6月3 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信息审核通过的,填报志愿才有 效,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 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因受新冠疫情影响证件过期不能及时换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华侨子女,监护人可提交承诺函,由镇 教育招生领导小组按实际情况核实。
学校录取
旗风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须通过电脑随机摇号方 式按顺序号由小到大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同一个学生的两 个志愿都符合录取条件,则按第一志愿录取。并号填报志愿的 双胞胎(或多胞胎)符合录取条件的同时录取。本校教职工子 女自愿报读本校的,优先录取;按照教育优待政策,符合优先
安排入学条件的人员子女自愿报读民办学校的,优先录取。不 超的招生计划则直接录取。录取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可用于补录。
入学注册
民办学校录取学生须于6月27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法定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注 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或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 的由户籍镇街安排入学。
信息补报
第一次补录: 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剩余招生 计划的,须公开进行补录,未注册的学生可在7月4日9时至7月8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重新填报一个志 愿。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优先录取本校在校生的亲 兄弟姐妹,其次录取在本镇街居住生活的人员子女,录满为止, 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第二次补录: 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 可在8月16日至8月20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 统”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招生相关说明
(一)本镇户籍儿童因身体健康等问题确需延缓入学的, 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镇教育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经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在现就读幼儿园或到镇府五楼办公 室领取表格。
(二)不在本镇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先要在 网上报名进行新生登记,于5月23日-27日带户口本、出生 证(户籍人员子女需提供)、政策生需供相关佐证材料到大 涌镇入学信息登记服务点验核资料,按所属批次安排学位。咨 询电话18028378404,黄老师。
(三)兴涌居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按居住地址就 近入学,报名时需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房产证原 件、复印件及房产证明、出生证明等材料,新入户籍为兴涌居 委集体户籍提供居住证根据公办学校学位余位情况统筹安排。
(四)本镇户籍适龄儿童需要跨村(社区)就读,申请条件 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监护人任一方为申请学区内户籍,需提供户口本原件、 复印件及就读学区村(社区)证明材料。
2.监护人具有申请学区内房产材料。需提供房产证原件、 复印件及房产证明等材料。
由家长向现就读幼儿园领取申请表并提供佐证材料,上交 镇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在学位有空余情况下,符合条件的 安排入读申请学校。
(五)按房产所在学区申请就读,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房产必须是商品房、商住房或自建住房,取得该房房产 产权证一年以上(日期截止到2022年6月3日).提供房产证、 不动产权证、中山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表或《不动 产登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任一证件).
2.住房证明(打印时间一周内有效,需显示房产地址,在镇 行政服务中心打印。)
3.非直系亲属使用共有房产申请学位,房产面积要求监护 人占有面积超过50平方米。
(六)积分生入围公示结束后,将电话通知家长领取《大涌 镇2022年积分入读公办学校报名志愿表》,家长填报后按指引 上交。经镇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于7月8日前将名单下发 到各学校,由学校通知家长到已分配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积分入学学位安排原则将根据积分高低顺序结合家长填报志愿安 排学位(每生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志愿优先顺序依次为: 第 一、第二)。
(七)因私下招生、超计划招生、转学插班招生等造成学 籍无法办理的,其责任和后果由家长和学校自负。
招生咨询
(一)政策优待相关文件网址:http: //www.zsedu.cn/node/323.jspx
(二)镇招生咨询电话: 87725145(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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