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住户(完全房产住户)学位安排办法:
已购二手房且人户一致的业主子女(需提供房产证),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对口小学接收;
如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学位安排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一致的原则安排。
以上适龄儿童是指具有广州市越秀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022年越秀区小学招生对象:
(一)具有越秀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于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二)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的适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