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石家庄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提醒广大货车驾驶员朋友们:
一、来正返正须及时向所在乡镇、社区报备,如实汇报行程,落实属地管控措施。
二、严禁利用他人手机或信息套取健康码、行程卡绿码,逃避疫情防控检查和管控措施,做到一人一手机,人机合一,保证全天候联系畅通。
三、严禁违规拆除、损毁或关闭车载定位设备。凡私自屏蔽车辆卫星定位信号、有意损坏监控设备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顶格处理。
四、所有车辆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赴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从事运输经营活动。车辆经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路段时,要快速通过,做到不停留、不下车。
五、提高认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驾驶员要严格按照《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落实好分区分级的人物同防要求。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防护口罩,保持自身卫生清洁,做到出车前、收车后及时对车辆进行消毒处理,保证运输安全。
六、为了家人、社会的健康与安全,不要参加聚会、不要到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做好防护,到当地发热门诊及时就医。
希望广大货运经营业主和驾驶员朋友们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守护好我们的家乡。真诚感谢您的合作与配合,衷心祝愿您一路平安,一生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