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登记对象
本期实物配租预登记家庭范围如下:
1.1人户家庭范围:市本级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为2018年10月且保障资格仍在有效期内的家庭;
2.2人户家庭范围:市本级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为2018年10月、11月、12月且保障资格仍在有效期内的家庭。
点击查看>>>本轮实物配租预登记人员名单。住保房管部门将向纳入预登记范围的所有家庭发送短信提醒,通知按时参与实物配租预登记。未纳入本次登记范围的家庭或未按保障家庭人口数对应登记通道进行登记的家庭无法参与本期预登记。
二、预登记时间和方式
预登记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23日。
※登记流程
1、本期实物配租预登记范围内的家庭,登录“浙里办”APP或支付宝的“浙里办”小程序,搜索“e房通”杭州市住保房管局服务平台。
2、完成实名认证后,在“公租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预登记”模块进行在线预登记。除70周岁以上的人员外,符合优先保障条件的家庭需同步上传优先保障证明材料。点击查看>>>实物配租图文版详细的操作流程。
3、预登记期内,预登记家庭可在线取消预登记或再次预登记,以最终预登记信息为准。预登记时间截止后,预登记信息不再变更。
三、优先保障条件
纳入选房范围的家庭中有成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保障:
1.一至二级智力、精神、下肢、视力残疾人的;
2.年满70周岁的;
3.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或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
4.见义勇为人士的;
5.从事养老护理员工作且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
6.根据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应当予以优先保障的其他情形。
四、摇号及选房规则
预登记结束后,以月为单位,按照优先保障原则,对完成预登记的家庭进行分类摇号,产生选房顺序号。即10月1人户的排号次序为10月1人户优先保障家庭顺序号、10月1人户常规保障家庭顺序号;10月2人户的排号次序为10月2人户优先保障家庭顺序号、10月2人户常规保障家庭顺序号;11月2人户的排号次序为11月2人户优先保障家庭顺序号、11月2人户常规保障家庭顺序号……依次类推。
届时视房源筹集情况按选房顺序号安排选房。房源数少于预登记家庭数的,将分期安排选房。
公开摇号结果及具体选房通告将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和“杭州住房保障”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保障资格查询及变更联系电话
1.保障资格查询
登陆“浙里办”APP或支付宝的“浙里办”小程序,搜索“e房通”杭州市住保房管局服务平台,完成实名认证后,在“公租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发放查询”模块,查询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
2.电话变更方式
登陆“浙里办”APP或支付宝的“浙里办”小程序,搜索“e房通”杭州市住保房管局服务平台,完成实名认证后,在“公租房信息变更”模块提交变更联系电话申请。
六、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登记的,视为放弃实物配租保障,继续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调整为放弃的次月(不影响保障家庭累计保障期限的计算),今后按新的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报名参与实物配租预登记。
2.纳入选房范围的保障家庭,选房前可继续领取货币补贴,选房后自签订租赁合同次月起停发补贴,其保障资格由货币补贴转为实物配租,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限与保障资格有效期一致。对于剩余保障期限不满3个月的保障家庭,需先办理资格续审,待审核通过后再行签订租赁合同。
3.纳入选房范围的保障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选房或放弃选房的,视为放弃实物配租保障,继续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调整为放弃的次月(不影响保障家庭累计保障期限的计算),今后按新的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报名参与实物配租预登记。
4.保障家庭选定房源后未在规定期间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放弃实物配租保障,继续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调整为放弃的次月(不影响保障家庭累计保障期限的计算),今后按新的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报名参与实物配租预登记。
七、咨询方式
1.电话咨询:可拨打电话0571-87709591进行咨询,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
2.智能客服查询:登陆“浙里办”APP或支付宝的“浙里办”小程序,搜索“e房通”杭州市住保房管局服务平台,在“公租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咨询”模块查阅常见问题解答,了解公租房相关问题(全天24小时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