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用报销有时限要求吗?
答:有,参保人员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在下一个医保年度开始后的3个月内结算完毕。例如:2019医保年度内(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产生的医疗费用需要办理报销手续的,必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办理。因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期限统一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
注意:自2023年1月1日起,厦门市医保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即从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