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
办理时限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全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自即日起不动产登记承诺办理时限(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调整如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首次登记除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首次登记除外)、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由原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和3个工作日调整为1个工作日办结;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由原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调整为2个工作日办结;
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异议注销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查封登记、换证、查询登记1小时办结。
特此公告
洛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