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住登记:
登记材料:
一、自然人申请人:
①居民身份证;
②合法居所证明:
(1)自有房屋:提供在津居住地址的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
(2)租赁房屋: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原件、《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保证书》原件、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中的任意一种即可;
(3)借住房屋: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复印件;
(4)单位(学校)住宿:提供单位(学校)组织机构证明文件(副本)复印件;
(5)其他合法居所证明。
无居民身份证人员还应提供:
①常住户口所在地居民户口簿;
②近期证件照片。
二、法人申请人:
①居民身份证;
(无居民身份证人员还应提供:常住户口所在地居民户口簿、近期证件照片)
②合法居所证明;
③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申请人员名册。
(申请人员名册应当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居住地址等项目,并加盖单位印章)
是否收费:
境内来津人员在津申报居住登记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