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驾驶证增驾热点问题答疑
01、增驾同类车型,实习期尚未结束怎么办?
对于2022年4月1日前已完成同类车型增驾但实习期尚未结束的,4月1日后实习期自动结束。
按照旧规定,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要延长一年,这条规定在新规中也已取消,也就是说无延长实习期的规定了。
02、增驾不同车型后,实习期还是12个月吗?
持汽车类驾驶证增驾摩托车类准驾车型,或者摩托车类驾驶证增驾汽车类准驾车型的,是有实习期的。
例如:驾驶人已经取得C1驾驶证,要增驾摩托车准驾车型,仍然有12个月的实习期。
03、新规实施后,是否可以同时增驾多种准驾车型?
虽然增驾同类车型驾驶资格取消了实习期,但增驾时对原驾驶证的持有年限和记分周期仍有要求。
1.增驾B2准驾车型: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2.增驾B1准驾车型:需持A3、B2、C1、C2、C3、C4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增驾A2准驾车型:需持B1、B2二年以上,或持A1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4.增驾A1准驾车型:需持A3、B1二年以上、持B2三年以上,或持A2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5.增驾C6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C1、C2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且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04、实习期有哪些注意事项?
1.规范粘贴实习标志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粘贴或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以下都将被视为未粘贴标志:★实习期驾驶人驾车时没有在车身后部粘贴、悬挂统一标志;★粘贴、悬挂标志无法被正常识别;★粘贴、悬挂标志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自行打印的标志等。
2.上高速行驶相关规定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3.实习期记分规则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4.实习期无法参与“学法减分”
依据公安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第五条: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学法减分”。
“增驾”不影响记分周期
“增驾”不影响记分周期,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接受满分教育与审验教育的时间,都以初次领取驾驶证之日为标准。
实习期不允许驾驶哪些车型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162号令新增的C6准驾车型,需通过汽车类驾驶证增驾取得,在部令明确取消增驾同类车型驾驶证实习期规定下,因此持C6不受上文“实习期内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规定的限制。如果您已在交管部门签注C6准驾车型,可以驾驶轻型拖挂房车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