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妇联、省残联《关于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通知》(粤民发〔2020〕142号)、《关于印发“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21〕3号)、《关于印发〈“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民发〔2021〕87号)精神,决定组织2022年公开招聘“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以下简称“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全省2022年公开招聘“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14800名。具体的招聘地区、乡镇(街道)、岗位人数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其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当地“双百工程”社工薪酬待遇管理办法落实薪酬和社会保障(含“五险一金”)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在政策上视同大专学历人员;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在政策上视同本科学历人员。其中: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2)具有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于2022年5月26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3)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6年5月26日至2004年5月25日期间出生)。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近两年内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2021年公开招聘“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考生请于2022年5月26日9:00至5月30日16:00期间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进入“2022年公开招聘‘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报名事宜详见《报考指南》(附件2)。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开始后的前2天每天16:00,系统将发布各岗位报名的人数。
(二)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2年6月21日9:00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题型为客观题,范围包括社会工作基础知识、民生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常识、综合能力测试等。笔试定于2022年6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广东省民政厅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按照省的统一指引,发布本考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及面试具体安排。
2.资格审核。面试前,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组织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规定时间补全的或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在本岗位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日常工作相关内容。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发布公告。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项目和标准实施,必须在指定的医院进行,非指定医院体检结论无效,体检合格人员方可予以录用。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按照省的统一指引发布本考区录用人员名单及报到工作安排,并组织录用人员报到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可从本岗位已完成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对递补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递补工作一般于本地市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调剂
递补工作结束后,仍存在招聘岗位空缺的,由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按照省的统一指引牵头组织调剂工作。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为未入围体检但已完成面试的人员。考生选择调剂的岗位,限于考生原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的全部空缺岗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参加调剂。对报名参加同岗位调剂的考生,根据该岗位空缺数量,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调剂体检人选。对调剂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首次调剂工作一般于本地市递补工作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总成绩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有效,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可牵头组织不超过2次调剂,调剂工作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笔试疫情防控要求将在报名系统中发布;资格审核、面试等疫情防控要求由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发布。广东省民政厅及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发布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考试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由广东省民政厅负责解释。
十二、咨询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5950731、85950735
监督和投诉邮箱:mzt_chenwj@gd.gov.cn
咨询时间:2022年5月26日至5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