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以下情况,会导致报不了名
1、不符合本次报名申请人资格
2022年5月23日高新公租房报名资格为:
截至2022年5月16日前已获得配租资格的申请人
获得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且具备摇号报名资格的申请人名单.docx
2、还未申请高新公租房配租资格
申请条件:
1、收入标准: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收入标准为单身人员月收入标准为4680元以下,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4290元以下,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3900元以下。收入标准根据西安市对租赁型保障房现行收入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2、车辆标准: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有车辆的,单价低于15万元(以购车发票为准)。
3、住房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且住房困难的人员;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收养关系。
住房标准人均分摊包括申请人配偶、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及申请人夫妻一方父母;收入标准人均分摊包括申请人配偶、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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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号后复核未通过,被取消资格
西安高新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高新区公租房配租资格实行动态监管,在每年度上半年对上年度高新区公租房租赁人(含共同租赁人)以及轮候人的公租房配租资格进行复核。凡配租资格复核通过者,租赁人可继续租住公租房,轮候人可直接申请入住公租房;凡配租资格复核未通过者,租赁人和轮候人的配租资格将被取消,租赁人应退腾承租的公租房。
4、咨询电话
(区号029)81163700、81163701、81103782、81103776
西安高新区公租房常见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