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投诉需符合什么条件

地方特产2022-03-22 03:13:01佚名

乌鲁木齐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投诉需符合什么条件

  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受理的投诉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对符合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主要是国家法定的劳动标准和事项以及社会保险规定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遵守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情况。

  (2)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资支付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情况。

  (7)用人单位维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

  (8)用人单位遵守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情况。

  (9)遵守就业训练规定的情况。

  (10)遵守职业培训实体管理规定的情况。

  (11)遵守职业中介有关规定的情况。

  (12)遵守职业技能鉴定、企业职工培训规定的情况。

  (13)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规定的情况。

  (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本文标签: 用人单位  情况  劳动保障  规定  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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