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
按照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关于启用陕西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医保相关业务的通知》(市医保中心发〔2022〕12号)的安排,现将缴纳2022年4月和5月职工医保费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5月28日—29日全市统一核定4月的职工医保费用(即做账期号为202204)。
5月30日—6月17日各单位可以办理5月份的增减变动业务(即做账期号为202205,新增续保的人员5月需要缴费,停保的人员5月不缴费);
6月18日—19日全市统一核定5月的职工医保费用(即做账期号为202205)。
6月20日开始各单位可以办理6月份的增减变动业务(即做账期号为202206,新增续保的人员6月需要缴费,停保的人员6月不缴费)。
后续其他业务办理根据系统运行情况再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各参保单位只能根据核定金额(不能多缴或少缴)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有多个月份欠费的要从最早的欠费月份开始)进行缴纳。
原各单位账户的待转金,生成征集信息时系统会自动抵扣余额,将差额缴费数据推送至税务部门。参保单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软件“特殊缴费申报”模块申报缴纳职工医保费用。
如果发现缴费数字有误,切记不要盲目缴纳,待和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对账完毕后再继续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