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在职女职工在本市医院刷卡结算生育费用(一胎、二胎、三胎生育且非双胞胎的)其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费,一般无需申报,产假结束后由系统批量结算。
➤发放账户
津贴:支付至其单位对公账户。
营养费:发至个人社保卡的银行卡上(提前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至银行激活金融功能)。
计生津贴:隔月发放至单位对公账户。
拓展阅读:生育并发症可以报销吗?
自2014年10月1日起,分娩住院期间诊治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合并症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期间产生的上述费用,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