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登记由哪个部门办理,是否收费?
答:《条例》 规定,电动自行车登记由社区的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不收费,免费登记上牌。
为什么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答: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性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我省是电动自行车销售和使用大省,目前保有量约有2500万辆,每年销售近200万辆,存量电动自行车中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以下简称非标电动自行车)约占70%,电动自行车在便利群众生活的同时,也衍生出一系列交通秩序和安全问题。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引导文明出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条例》,并建立了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和过渡期制度,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分类管理,对非标电动自行车设置3年过渡期,过度期结束,禁止其上道路行驶,从而稳步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